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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保祥邮文集 

再谈上海工部局及其书信馆

   

——对《关于上海工部局、上海工部书信馆及上海工部大龙邮票》的异议

    近日,在《中国邮史研究》12期上看到李明先生的新作《关于上海工部局、上海工部局书信馆及上海工部大龙邮票》(下称“李文”),是对笔者与黄继光先生的“兼答”,准确地讲,是对《中国邮史研究》9期刊登的三篇文章的答复。拜读之后,感到这篇新作依然离开史实在文字上兜圈子,观点与论据都并无新意,仅按李文结构再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邮史研究与“逻辑学”的问题。
    首先,工部大龙的身份问题是不是一个逻辑学或者数学上的问题?我认为不是。李先生首次提出其“工部大龙是中国第一套邮票”观点的《上海工部大龙邮票的归属及其历史地位》一文,没有采用任何史实或史料依据,只是从各种邮票目录、集邮工具书以及权威论述中拿出一、两句话,进行望文生义的演绎和推理,后来又增加了一条“龙图就说明它是中国邮票”的论据,引出了海峡两岸国邮界一片异议之声。笔者亦深感这个惊世观点需要历史资料的实证,而不是依靠数学或逻辑学推导就能建立起来的,遂涂鸦了《工部大龙邮票的“归宗”应当缓行》文,指出李文的“论据建立在纯粹的主观理解之上”,“违背了逻辑思维、逻辑判断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规律”。又写了《从租界、工部局的历史看上海书信馆的性质》来表述个人立场,指出问题的症结在于“工部局书信馆是不是中国的地方邮局”,或者说它“是不是由中国政府(或某级衙门)批准成立的”,提醒李先生能从中国近代史或者上海近代史的角度来讨论——因为这个问题实在是一个具体的历史问题,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纯思辨性题目。
    拙文还希望,李先生能把有关资料公诸于世,说清楚“中国政府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批准或同意了工部局书信馆的成立”,那么,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场旷日持久的论争也能早日结束。
    很显然,李先生也看出了这个论题不是什么逻辑学的问题,所以改口说“邮史研究也离不开逻辑学的指导”(《中国邮史》30期)。从某种意义上说,此言是接近于真理了。但是,科学(或学科)意义上的逻辑学与现实生活中的逻辑思维并不是一回事儿。作为一门学科,逻辑学无疑是严谨的、正确的、具有普适意义的(虽然它处于完善之中),而在日常实践中,由于每个人思维方式不同,还存在许多着混乱的、错误的乃至反逻辑的所谓“逻辑思维”。爱因斯坦早就指出,“科学不能创造目的,更不用说把目的灌输给人们,科学至多只能为达到某种目的提供手段”(引自《爱因斯坦文集》,下同)。
    再者,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逻辑学或者逻辑方法呢?
    在李文使用的各种“逻辑方法”中,经常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一个十分关键的东西——概念。概念是整个逻辑学体系的基础,也是展开逻辑思维必须的前提(先决条件),没有明确的概念就不可能 作出正确的(即合乎逻辑的)推理和判断;从不确定的甚至虚假的概念出发,只能导致出错误的甚至荒谬的判断。我们讨论工部大龙的身份,就是要搞清“中国邮票”这个概念(内涵和外延)。李文却习惯于展开一番洋洋洒洒的“演绎推理”,之后反过来证明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这种用过程证明前提的做法,是作者的有意诡辩,还是一种逻辑混乱?逻辑学常识告诉我们,概念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事物是独立的客观存在(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外),就是说概念不等于事物本身,无论在“概念”上做多少文章,客观事物都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改变。在一系列文章中,李先生把一个本来具体的问题逐步演化为抽象的逻辑观点,演化为彻底“形而上”的哲学思辨。假如这是一场即时直播的电视辩论赛,那么李先生的表现无疑非常精彩,反应敏捷并且善于避实就虚,轻易能把对手引到主题之外,落入文字游戏的迷宫里兜圈子。但是,我们是在做什么:是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还是在天津卫说相声,抑或是禅宗的参话头、斗机锋?我不否认逻辑思维的重要性和指导性,但李先生运用的所谓逻辑方法,根本无助于找到问题的答案,反而使大家都忽略了主题,一起搞起一场不折不扣的“逗你玩”的儿戏,《中国邮史研究》的重要栏目“清民区邮史”正在改变为“白马非马论坛”,比比哪个嘴皮子利索!
    说到这里,笔者不敢对我们的国家级评审员有丝毫的不恭,不妨再看李文的逻辑方法:先引用了《形式逻辑》的大段原文作铺垫,举出“自然科学、大学、中国革命战争”三个例子,然后从《中国邮票史话》中取出“中国最早出现的邮票”和“不能算做中国的正式邮票”两个“概念”,进行一番大话三国式的“仿照推演”。
    1、“这是在中国最早出现的邮票”一句。“这”是主语,“是”作谓语,“邮票”是宾语,“在中国最早出现的”是个介宾结构词组,充当“邮票”一词的定语。李文把介词“在”去掉,使这个词组变成了偏正结构的“中国最早出现的邮票”,从而推演出“最早出现的——中国邮票”。
    2、“不能算做中国的正式邮票”一句。是个否定句,在原著中是一段话的结论,表达了鲜明的否定立场,也就是说,这个“在中国出现的邮票”(工部大龙)不能算中国邮票。李文按照“不能算做正式的——中国邮票”的逻辑对其进行“概括”后,把“不能算做”这个关键词蒸发掉,使之直接变成“中国邮票”。进而以胜利者的口气宣称:“不论您在对工部大龙邮票所作定义的属概念——‘中国邮票’之前加上多少‘种差’来增加其内涵而缩小其外延,均可用上述‘概括’的逻辑方法找到工部大龙的属概念就是‘中国邮票’”。这就是刘肇宁原著的本意吗?打开《中国邮票史话》,原文是这样的:邮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任何独立国家都不容许别国在自己的领土上擅设邮局和发行邮票,这是国际法准则。可是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昏庸的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签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依仗强权,或在我国各通商口岸设立书信馆一类的商埠邮局,发行商埠邮票;或由各帝国主义国家政府直接在我国擅设“客邮”邮局,发行“客邮”邮票。…1865年8月,上海工部局书信馆开始发行邮票。…这是在我国最早出现的邮票,但由于它不是我国邮政机构所发行,因此不能算作我国的正式邮票。
    这段话经过李文一番“概括”、“限制”,就变成了与原作完全相反的意思,令笔者困惑不已,从书架上取下几本做摆设的逻辑学书籍查阅,从社会主义高等学府的教科书一直翻到说不清是什么主义的西方学院经典(如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也没有弄清这种将否定推演为肯定的方法是什么逻辑,只能把它称为李氏逻辑学。看来果然是专家了得,有了如此逻辑学,找到上帝的住所还算什么难事,已经能把自己推论为上帝了。例如,我在这里说“李明不是全能的上帝”,照李氏逻辑完全能推演出“不是全能的——上帝”,除非在我的表述中不出现“上帝”这个概念,否则只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李明就是上帝”。
    笔者再次强调:工部大龙的身份,是个具体的历史问题,应当通过也只有通过揭示历史真相(比如公布前所未知的史料)来作出定性。即使采用逻辑学或者数学的方法,也应当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立足历史),从上海、中国近代史以及中外关系史的角度来进行讨论。一味地把问题抽象化,翻来覆去搞什么“推理”和“演绎”,恐怕永远难以服人,也永远不能得出结论,“毕竟‘鸡比蛋早或蛋比鸡早’为无解之题”(王丰铨语)。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一个有希望得到信任的结论,必须建立在具有普遍意义的事实之上。从来没有一个真正有用的和深入的理论,果真是由纯粹的思辨去发现的”。
二、关于先辈们的“结论”。
    笔者所藏邮史书籍甚少,至今没有发现哪个先辈留下了“工部大龙就是中国的邮票”的结论。同时我认为,即使真有某先辈说过这样的话,也只是个人看法,不能代表整个国邮界,因此李文继续强调的“结论”事实上并不存在。
    周炜良《上海工部书信馆大龙邮票》中说,“无可讳言,上海书信馆发行的上海工部大龙邮票(以下简称:上海大龙邮票),是中国最早发行之邮资邮票,而非中国海关大龙邮票。将这两种大龙票排放在一起,粗眼看过,图案看来是十分相似,因此有人认为上海大龙与海关大龙邮票,极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人的手笔所设计,要不然,便是设计者受到先前上海大龙邮票的设计概念之感染,才会有后来海关大龙邮票的设计创作图。这些疑点,直到上海大龙票的先进者宋希尔(W?B?Thornhill)与约翰?勒夫(John N Luff)的研究后,亦未有确切的答案”。李文引用这段话后,说,“周先生的结论是再明确不过了,对此宝相先生还能有什么其他的解释吗?”
    我的解释:周氏第一句的意思是“工部大龙邮票是中国地域上最早发行的邮票”,不是“最早的中国邮票”。第二句是关于工部大龙与海关大龙是否由一人设计,是不是海关大龙仿照了工部大龙的图案?周氏明确表示“未有确切的答案”。李先生认为“未有确切答案”也算得上“结论”吗?
下边再引用周著的一些话:
——“上海工部书信馆”与一般所谓的“上海地方邮局”,在中文字眼上是有不同之外,就其作用与功能,也是有不同的。…它是在“上海自治议会”(工部局)授权下,所成立的邮政系统”。
——1843年上海依约辟为商埠。1846年法国、英国与美国,在上海城郊取得租界区,作为他们居住及设立栈埠与商行的特区。1863年英美两国的租界,合并成为一个单一区域,取名为“国际殖民区”(International Settlement)。但法国租界区仍持孤立,不愿与英美合并。
——1854年7月17日“上海工部局”(又称“上海自治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成立。工部局的委员,选自上海租界区内的纳税人,所有法规,则是经由“上海国际殖民区”之授权。
——根据他(引者注:即莫顿)的描述,在那些早期之日子里,香港邮政在上海的代办所(Hong Kong Packet Agency in Shanghai),也就是英国在华客邮,它一直与上海书信馆关系密切,彼此之间水乳交融,毫无隔阂。虽然彼此不知日后会发生甚么变化,但是英国的香港邮政当局,一直把它上海的代办所与上海书信馆,当成是自己在上海之苗裔。但也时刻必须提防着,会与香港邮政切断父子关系间之继承权似的,显得有些矛盾。
…在1865年8月发行邮票之后,…双方的争执惊动了伦敦的大英殖民总局,而于1867年春派出大臣爱德华?里亚(Edward H Rea),远渡重洋至香港坐镇处理。
    从上述说法中,不难看出周氏的观点,即:上海工部书信馆是“国际殖民区”之“上海自治议会(即工部局)”的邮政机构。在该著作中,没有一处能找到“上海书信馆是中国的地方邮局”或者“工部大龙邮票是中国邮票”以及相似的说法,也就是说,周先生没有做过这样的结论。在邮识以及其他许多方面尚未成年的笔者,对于周氏本意难免有误解或者不懂之处,那么来听一位邮识比李先生成年许多并且被李先生引为同盟的人是怎么说的。王丰铨先生在《上海工部大龙邮票的邮史定位之综论》(《中国邮史》04年1期)中说,“周博士集邮与邮史造诣之高,他对上海工部大龙邮票,仍不去触及龙头‘老大’及中国‘第一套’邮票的尖锐问题,我侪后辈,又何以庸人自扰呢”?作为彼岸工部大龙专家,又是周炜良工部大龙专著的翻译者,王丰铨对周氏观点应当比我们更明了,对周氏有没有作过“结论”应当比我们更清楚罢。他的这句话难道不是对李先生的善意提醒吗?
    以前,笔者与李先生对一得所说“吾国最早之龙票”存在不同理解,现在对周氏说法的分歧与前者性质相同,都是理解上的差异。集邮界乃至任何学界对很多问题都存在不同理解,先辈们是这样,后辈们也是这样,原因在于各人认识水平或者思维方式的不同,比如笔者以为先辈的话需要先读懂,李先生则认为抄下来就可以作为“结论”,这也表明了逻辑学对个体思维方式的无奈。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国邮界对工部大龙的地位及其收藏价值存在严重分歧,难以求得观点之统一,有些人因“工部大龙为商埠邪枝”而贬低、否定其收藏价值,有人则说“上海书信馆不是中国的邮局,因为它所服务的对象,只是便利居留于中国之外国人罢了”,等等。针对这些错误认识,周炜良先生指出“其实不然,恰好相反。当上海书信馆实质运作的开始,它就与当地的中国人,维持着相当程度之互动关系,并且还大量雇佣中国人参与许多的涉外业务”。周氏在这里否定的是“上海书信馆只为外国人服务”的说法,李文却曲解为是周先生对“上海书信馆不是中国的邮局”的“回答”,天呐!再读一遍好吗?
    当时,许多集邮先辈如陈复祥、吴凤岗等都从客观的集邮立场出发,“驳斥其不当”,充分肯定工部大龙的邮史地位及其收藏价值,王一介“极力提倡商埠海关价值并等说”,也不外乎此意。我国第一位研究商埠邮票史的专家陈复祥先生在《中国商埠邮票史》中说,“盖吾人搜藏邮票之主旨,完全以邮票之有无历史价值为依归,行用之正为取舍。故商埠票之创办,尚在吾国未办正式邮政之前,此在中国邮票史上,实占极重之位置”,并没有因为工部大龙不是国邮而贬低其邮史地位,表现出客观的集邮立场、辨证的学术
眼光和真正的专家水准,无愧国邮之前辈。
    也就是说,“工部大龙是不是中国邮票”与“它有没有研究价值(或有没有邮史地位)”,或者说“工部书信馆是不是中国邮局”与它“服务于洋人还是也服务于华人”,都属于不同性质、不同取向的问题,不能因为它不是“中国的”就否定其邮史价值。笔者曾在《客观对待国耻邮政的研究》(《中国邮史研究》11期)中指出,“它们‘是不是中国的’和‘能不能研究’的问题,不是一回事。近年的探讨(辩论)中,一些专家混淆了两者的区别,混在一起来谈,结果使得简单的论点复杂化,不利于把问题搞清楚”。
    关于这一点,先辈吴凤岗早就指出,“姑无论工部大龙之是否应列入正票,然其为中国邮票之滥觞,则无疑义,实未容忽视,而极宜珍藏也”。这段话代表了此前国邮先辈的共同看法,既明确了工部大龙的邮史地位、重要性和客观价值,又对其属性不作结论(姑无论),不作定性。
    但李文把这段话解释为,“先不管工部大龙是否应该列为正票,反正它应该是中国邮票的第一”。这里又涉及到对“滥觞”一词的理解。笔者在不求甚解的读书生涯中,一直把它理解为“起源、发端”之意,拙文想表达的是长江发源于格拉丹东雪峰但雪峰不是长江,使用“源头”一词也许不当(不准确),竟被李文发挥成“长江6397米,从其源头算起”云云。查阅《辞海》,没有例句,只好上网去查,输入关键词“滥觞”,搜索到7000多条信息,这里抄录几句:
    ——美国新自由主义滥觞于本世纪四十年代
    ——隋代帝王建国滥觞之地
    ——欧洲文明滥觞于希腊
    ——饮茶之道滥觞于中国
    ——许多称谓如“曲子词”滥觞于隋唐
    ——森林,人类的滥觞之地
    ——东汉灭亡滥觞析论
    ——史前家具滥觞源远流长
    …,等等。
    “姑无论”吴老师的观点如何,至少可以看出,汉语的“滥觞”一词不能被解释为“第一”。那么,吴先生的意思仍是“工部大龙是中国邮票的起源”,而不是什么“中国邮票的第一套”。
    本文写作中,看到《中国邮史研究》14期上王丰铨致编者的信,其中讲“我已于该书之译者序文中表达对前两个问题之正面看法”,亦属将“是不是中国邮票”的问题与“有没有价值”混为一谈了(王氏为周著所作序文中已清晰地表达了“上海工部局所发行之中国境内最早邮票”)。笔者对王丰铨所说“上海工部邮票催生了国家海关邮政,及大龙邮票之发行,功不可灭之”之正面观点,完全赞成。工部大龙是中国境内最早的邮票(这是事实,无须讨论),有着极为重要的邮史地位和收藏研究价值,现代国邮界,对此也不存在什么异议和分歧。但是,它“是不是中国邮票”还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
    在另一文章《上海工部局书信馆之试模样票及发行使用上的三点释疑》里,王丰铨说,“世代境迁已历136年,应是以邮政之唯物史观作评价,邮学者不应以‘泛政治化’或以偏概全的心态,来评论上海工部书信馆邮政,抹灭其对历史所作的贡献”。此言不虚,但同时我们也要避免另外一种倾向,即因为工部大龙的邮史价值(或“历史贡献”),就抹灭了它与真正的中国邮票的界限,让它冒名进入华邮的家谱。
    近140年来,中国集邮界尤其是官方始终没有工部大龙认作中国邮票(看看任何一本国内的邮票目录便知),也没有哪个先辈公开表达过它是“中国邮票”的观点(至少从邮史资料上找不到)。这里再列举一些例证:
    周今觉《国邮图鉴》:而客邮与商埠,则以非我政府直接发行者,故不在此编范围之内,他日另著专书论之。
    周今觉:我的邮集,虽是远东各国都收,但是特别注意的仍是中国。其他如客邮、商埠、香港、暹罗、安南、日本、高丽、台湾、胶州等,不过是因为他与中国有关系(见《邮乘》)。
    史济宏认为,商埠邮票应称为“中国不平等条约商埠邮票”,才能说明它们的政治历史实质(《中国集邮史话》)。
    陈志川《邮林拾萃》:上海工部局书信馆之邮票,身份不不同于国邮。…同一名称的S.L.P邮戳,是属于体制身份绝对不同的两种邮政机构(论及工部书信馆被大清邮政收并后其邮戳继续使用的情况)。
    孙君毅《清代邮戳志》:清代还有外国在华邮局、商埠邮局和侵略军军邮所使用的邮戳,它们都不属于中国邮政范畴,本书一律不予收录。(但该书收入了1897年11月以后的SLP邮戳)。
    张恺升《中国邮戳目录》:各强权国家在租界内设立管理机构,中文称为工部局,各地工部局均曾设立书信馆,办理邮递并发行邮票。上海工部书信馆是商埠书信馆之鼻祖,其所用邮戳原不属于本书之范围。但在1897年11月1日大清邮政接收,接收后继续使用的及新刻制的各种邮戳,自然具有中国邮戳身份,故特辟此章介绍。
    郭润康《集邮传真》:商埠邮政是列强侵略中国,订立不平等条约之后出现的地区性的特殊邮政,大都设立在通商口岸,也侵权发行邮票,其中以上海工部局书信馆历史最早,发行邮票最多。
    张林侠《中国集邮与邮政要览》:帝国主义国家在通商口岸擅自组织管理机构,称“工部局”,开设书信馆,称“本地邮局”。…上海租界工部局董事会首先在江苏路开办“上海工部局书信馆”。
    刘广实《略谈上海工部书信馆的各式邮戳》:实际上,租界工部局具有行政、军警、司法、财政等许多方面权力,事实上成了“国中之国”。开办书信馆从事邮务通讯,发行邮票等,也是租界工部局越权活动的一个方面。
    郑游《中国的邮驿与邮政》:在这里(按:指商埠)往往有列强胁迫中国政府划出的一片租界,成为侵略中国的据点,商埠邮局就是这一特权庇护下的产物。最早的商埠邮局是1863年在上海公共租界设立的,全名为上海工部局书信馆。
    李毅民在《中国集邮史话》中,有着更为全面、中肯的论述:邮政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旧中国,中国的邮政权被外国人长期侵占,任意践踏。中国领土上先后出现了“客邮”、“商埠邮票”等,在中国邮政史上留下了丧权辱国的烙印。…“在19世纪60-90年代的一段时期内,中国境内有客邮和书信馆两种外国的邮政机构,加上中国海关邮政和地方民信局,一个国家竟有四种邮政机构同时并存”。…
    对于外国人在中国的邮政领域各自为政、为所欲为的行径,中国集邮界一向深恶痛绝。中国集邮界一直把客邮邮票和商埠邮票视为外国邮品,不入国邮专集。长期以来,中国这个邮票目录也一概不正式收录。…
    客邮和商埠邮票在中国的出现,是不可回避的历史事实。它们都是历史的产物,国耻的见证。收集和研究他们,不仅是满足集邮的需要,还能发人深省,让国人毋忘昨天。
    …    …
    到底是先辈们做过“结论”,还是某些个人的歧义理解?应当是不言自明了。反过来想,如果国邮先辈们真的已经有了结论,李先生又何必重新捡起这个话头来炒冷饭呢,李文还有机会做这样哗众取宠的惊人之语吗?
三、龙、龙图以及龙图邮票。
    在“龙图就表明它是中国邮票”的说辞遭到黄继光及笔者反驳后,李文强调说“现在讨论的是1865年发行的工部大龙邮票”,断然认为黄继光的例子(是以后的事情)“与工部大龙时期无关”,一边却以更后来的《2003年春季拍卖会目录》作自己的依据(仅仅因其封面上的龙旗),同时质问笔者,“龙的传人做何解”,“在此之前有哪个国家发行了以龙为主图或作为标志的邮票”?
    其实,即使我们认同了李先生的解释,或者笔者再给这些问题拿出一千种答案,又有什么用处?难道中国邮坛以此就会认同工部大龙的国邮身份吗?
    说到龙,本来是一种存在于想象中的可怕怪物,不知怎么成了中华民族所敬畏、景仰、崇拜的图腾,后来做了皇帝和皇室的象征,最后连所有华人都变成了龙的胄裔。我感觉其中奥秘,无非是“不要欺侮我,我可是龙的后代”,有点象鲁迅笔下的“我们祖上比你阔多了”,也类似于孩童之间“别惹我,我阿爸是大力士”——纯粹是一种不成器的心态,没什么了不起。作为图腾的东西,也不过是一种标志物,在古代部落战争时很有用,头上戴着乌鸦尾巴的属于乌鸦部落,戴着狗皮帽的属于狗部落,打起仗来能够分清敌我。但是现在,这种东西好象都没什么用处了(也许在印第安人那里是例外),大都沦落为可以出售的玩偶,好听点叫吉祥物。
    但是,这种吉祥物并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图腾(还有别的:如凤凰和乌龟),也不是中华民族的专用标志(还有别的民族崇拜它)。在“煌煌天朝万千气象”的大清国,好象只有国旗(金龙旗)没有国徽,且不管它罢,国旗、国徽当然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国旗、国徽上所展示的事物也都是这个国家的象征或标志。好比现在的国旗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但是,如果有人在一幅画或者别的什么上看到了五颗星星,就以为它也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话,恐怕就难脱“未成年”的嫌疑了。记得苏格拉底说过,“重要的不是你有话要说,而是你能听得懂、看得懂”(大意)。那么,我们能不能看懂工部大龙的龙图呢,且不说它仅用一个通常的龙图(决不是国徽)根本无法自证其“中国邮票”身份,退一步讲,即使它印上了大清国旗金龙旗的图案,中国集邮界能不能(或曰有没有权利)对其合法性(是否经过授权批准)进行怀疑?
    在《上海工部书信馆大龙邮票》序文中,王丰铨说,“1865年8月上海工部局所发行之中国境内最早邮票…上海工部邮票,为十一个商埠书信馆邮票之鼻祖”,继而指出“上海大龙邮票,也是在中国境内最早使用的邮票,有其倍受肯定之重要性”。李文连续责问笔者“对此作何应答”、“作何解释”?——这样明白的话,还需要什么解释?在《上海工部书信之试模样票及发行使用上的三点释疑》中,王丰铨还说,“查阅史实,上海工部局邮政确实不是国家邮政,但也不是专供洋人在使用,而是华人与洋人在共享”。笔者也要问李先生:对此作何应答?
    至于工部书信馆为什么采用龙图作邮票图案,道理更简单——因为他们是在中国领土上办邮局,需要“契合中国国情”,迎合华人心理(博取好感),选用龙图是吸引中外客户的最佳选择。对此周炜良说过,“值得注意的是,1865年上海书信馆所发行的邮票,它至少部分上是鼓励中国人多利用它的便利”。因为工部局的办事作风不同于大清的官僚机构,他们非常机智、灵活、讲究效率效益,亦如周炜良说的,“工部局的政策,是想让书信馆保持自给自足之立场,既不必大赚,也不希望亏本的政策”,因而“工部局书信馆确实是既谦虚又老实”。
    还有个例子,1862年工部局对上海街道名称进行修改,采用了中国18个行省和省会城市的名称(如南京路、江苏路等),有人认为这说明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但从根据工部局档案编写的《上海史》中可以看出,这是为了获取中国人好感,建立双方的友好关系,因为上海将成为中国大都市,各省份的人都会进来,听到这些地名会产生亲切感(李天纲《从“种族隔离”到“华洋杂居”》)。工部局在其羽翼未丰的时候,更需要千方百计争取中国人的信任(他们在上海做过许多的好事),发行龙图邮票是其中的一条途径。
    李文认为,他们是要“向世人,特别是向那时很少懂得中文的外国人表明:这是一枚中国邮票”。笔者不禁要问,他们想表明的这些东西,我们就必须信以为真?在我看来,他们不仅要向不懂中文的外国人表明——而且也想对懂中文的中国人表明这是“中国邮票”,但它仍是一枚“在中国发行的邮票”。如果真能以图定性的话,其他商埠邮票中还有镇江金山、武汉黄鹤楼、厦门鹭江等图案,岂不都是正经的地方邮票,那么多权威的和不权威的邮票目录凭什么不收录它们?说到底,这是一种错觉而已,并不可怕(人人都会产生错觉),怕的是一贯以错觉为真实并且坚持到底——那就属于一种心理疾病了。
    等工部局到了羽翼丰满之时,就发行以其“局旗”为主图的邮票了。王丰铨在《上海工部书信之试模样票及发行使用上的三点释疑》中讲,这枚邮票“显示有英、美、法、德、俄、比、义等12个国家之旗帜,代表共同管理上海租借地工部局”——为什么是代表列强的“共同管理”呢,按照李文的逻辑,应当表明它是第一枚联合国邮票才对吧?李先生在多篇文章中都强制别人把话题限制在1865年之内,是否就已经预料到了这种可能出现的尴尬?
四、“英国集邮界”与他国集邮界的看法。
    李文搬出《吉本斯邮票目录》的有关描述,要让我们看看“英国集邮界是如何认定‘工部大龙’邮票的”。笔者没有这本目录,按照李文影印的附图把这段话译出来:
    “在中国发行的第一套邮票就是1965年发行的上海工部邮票。继1843年上海被开放为一个外国港口之后,1854年7月产生了上海工部局。由于这座城市的商人不满于Min Chu的高收费,故于1864年在工部局之下组织起一套邮政系统。上海书信馆在16个中国城市开办了代理处,1893-1896年期间,这些代理处成了工部局邮政业务的组成部分,并且在厦门…(译者省略)等地为这些业务发行了地方邮票(Local stamps)。本书将限制对“商埠”地方邮票(“Treaty Port” local stamps)的收录,对于上海则是个例外”。
    这里明确指出工部书信馆是在“工部局之下”的“一套邮政系统”,并且使用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分清晰的地理范畴。短语in
China were是什么意思,李先生如果象笔者一样懂英文的话,也会看出其所指,无须说什么“纠缠”。
    说到该目把上海书信馆邮票列在“中国部分”开头的问题,李文问我作何解释,可惜的是,笔者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利为别人的行为做任何解释。目录为什么这样排列?只有该目录的编者最清楚。
    但是,道理也并不复杂。19世纪英人擅自在上海建立政权(工部局)、设立邮局(书信馆),是完全违背国际公法、国际惯例和外交准则的不法行为,他们怎么肯于(敢于)承认这些机构是英国的,只能推给另一方当事国。这是我的一种理解(李先生看作是“解释”也可以)。
    抛开国人习惯的民族主义立场,还存在另一种理解。邮票目录在收编邮票时,通常都遵循两条基本线索进行排列,一是国家顺序(以国名的首位英文字母为序,或者按所在大洲排列),二是国家之下的时间顺序(其中包括不同的政权)。这里的国家概念,就是笔者再三强调的“地理范畴”的国家,而不等同于政治意义上的国家。所谓集邮研究,是对各个时期的邮品和邮史(存在的和存在过的)进行研究,而不是对国家、地区的历史进行评价。通俗一点讲,集邮界着眼的是“小历史”即邮史,不是“大历史”即通常意义上的民族史和国家史。比如FIP规定的邮展素材范围包括,“出于传递邮件或其他邮政通信目的,已经发行的,为发行而计划过的,或在准备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使用过的,或者按照邮资有效对待的——由政府、地方或私营邮政机构,或者其他相当的通信机关或由当局授权发行的素材”。这里边有不少素材不被当时的合法国家邮政所认可,象早一点的“苏区邮票”、抗战时期的“伪满洲国邮票”等等,但它们确曾存
在过并且发生过作用,就理所当然地属于集邮研究的对象,可作为正式邮展的展品素材。这也类似于史学研究,伪满洲国、伪南京政权都是现代史的研究对象,并不因其非法性就毁弃有关资料而不进行研究。这种衡量标准与政治无关,所以FIP也罢,英国或者其他国的集邮组织也罢,所运用的“国家”概念只能是一种地理范畴,永远没有必要从政治范畴上去运用甚至界定每个“国家”的确切概念——集邮界也永远没有能力解决这样纷繁复杂的问题。正因如此,在世界邮展上,《上海书信馆》、《满洲帝国邮票》、《外国在华客邮》一类邮集都会排在“中国部分”展出,这个“中国”就是地理上的中国,而决不是政治(或政权)意义上的中国。这样的理解,能让李先生看懂吗?
    我认为,这本备受集邮界尊崇的吉本斯目录——象所有的权威邮目一样,保持着比较客观、公正、严谨的立场,它没有也不会在任何一处说出“上海书信馆是中国的地方邮局”或者“工部大龙是中国邮票”这样不负责任的话,倒是专门用了一个“商埠地方邮票(即“Treaty Port” local stamps)”的概念,说明什么?恐怕不是要把它“认定”为中国邮票罢?同时,我也要请教李先生,为什么除了吉本斯目录外,其他国家的邮目都把包括上海大龙在内的商埠邮票列入附录中?
    李文还引用《吉尼斯集邮世界之最》的一段话,“此外,1864年上海建立了市邮政局,从1865-1998年它在中国其他6个城市建立了邮政分局,并发行了邮票。…1898年上海市邮局和海关邮局合并”,认为该书是将“上海市邮政局”(即上海书信馆)与海关邮局等同起来,都作为中国邮局看待的,而且这些话是“要表明在上海的各种邮局之多”——笔者的理解完全不同。这些话都写在该书的一个条目之下,先说了英、法、德、日、俄、美在上海开办的邮局后,又提到上海市邮局(即工部书信馆),说它一直存在到1898年被大清海关邮局兼并,这里的“此外”,无疑是“除此(除了这6个)之外还有…(外国邮局)”。李文说是“除了外国邮局之外”(言外之意:剩下的就是中国邮局),是讲“在上海的各种邮局之多”,但请不要忘了,这个条目的标题就叫“开办外国邮局最多的城市”,而不是“开办各种邮局最多的城市”。
    在这方面,笔者认为,我们既要看“重要当事方”的英国集邮界,更要看看“上海租界”和工部局书信馆所在地的中国——中国集邮界是怎样认识的。应当说,《中国集邮大辞典》的观点代表着中国集邮界(官方和民间)的一致认识——至少在目前如此。
    商埠邮票:又称埠际邮票。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商埠或租界擅自设立邮政所发行的邮票。
    埠际邮票:又称商埠邮票。专指外国势力在中国擅自设立的商埠邮政机构发行的邮票。…上海工部大龙邮票是第一套埠际邮票。
    上海工部局书信馆:帝国主义国家在上海租界建立的邮政机构。1863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创办的上海工部局书信馆,主要经营外侨邮件。
    商埠书信馆邮戳:外国人在中国租界或商埠设立的邮局所使用的邮戳。鸦片战争后,在通商口岸外国以租界“工部局”或外国人团体、甚至私人擅自设置商埠邮政机构——书信馆。
    上海工部局书信馆邮票:又称上海商埠邮票。1863年7月由英国人操纵的上海公共租界行政管理机构——上海工部局,在上海江苏路开设了中国最早的一家书信馆,1865年8月正式发行书信馆邮票。1896年清政府正式建立国家邮政,次年11月1日接管了上海工部局书信馆,从此结束了这个在中国领土上开办最早、发行邮票最多、通邮范围最广、延续时间最长的殖民地邮政机构。
    至此,这套邮票的属性已经非常明确了。但李文又写道,“是否可以简明而痛快地说清楚一句:工部大龙邮票如果不是中国邮票,那么它应该是哪个国家或地区(是指国际承认的地区如香港)的邮票?然后我们再讨论好吗!”
    我真正搞不懂李先生的逻辑,大家讨论的正是该邮票的“归属”,您能把这个前提说清楚的话,那么多人还与您说什么?而且,这个问题决不可能“简明而痛快地说清楚”(不仅笔者或黄继光做不到,李先生同样也做不到),因为它不但涉及到集邮史,更涉及到一部中国近代史。《中国邮票史》指出,“上海工部局书信馆1865年发行的商埠邮票上海大龙是中国境内最早出现的专印邮票。所以,尽管不是中国邮政机构发行的正式邮票,但在中国邮票史上仍有其一定的地位”。这些话说得够清楚了罢。
    由李先生翻译的威廉.库尔曼的《评审中国地方邮政(1863-1899)集邮的指南》一文(《中国邮史》2004第2期)说:
    ——它们(指商埠)通常是在战争之后被外国人以“条约”形式打开的。用这些条约来表达所获得的治外法权,这是只有这个历史时期才特有的,并表现出了与其他时代不同的特征。中国不仅不得不给外国人以地盘和贸易的权力,而且还在中国法律之外由他们自己管理自己。
    ——“工部邮政”这一术语则是专用术语中最标准的,它仅适用于一个特定的地方邮政系统,在该地有由外国居民所建立的“工部局(Municipal Council)”。…要记住的重要事情是,中国人不希望任何外国人在中国,并且每个开放的商埠都是被武力打开的。
    连老外都作出这样的论述,那么,如果说关于工部大龙性质有什么结论的话,笔者倒可以“简明而痛快地”说清楚:它不是中国的邮票,也不是英国(或其他某国)的邮票,它是“上海商埠邮局”的邮票,在绝大多数的邮票目录中都已经指明,如《吉本斯目录》用的“Treaty Port” local stamps一称。
    相同的道理,上海书信馆不是中国的地方邮局,也不是英国(或其他某国)的邮局,它是实质上由英国辖管的“上海租界”(即老外眼中的“上海市”)的邮局。关于这种邮局,国内外集邮界早已有了明确定义,即“商埠邮局”或者“商埠地方邮局”。
    但是,通过下面的讨论,我想有助于李先生和读者搞清楚,上海大龙为什么不是哪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邮票。
五、关于上海租界是否“独立“的问题。
    看来,拙文的一句“上海租界是‘独立’的中国领土”,总算给李先生提供了显示其专家权威的时机,他说这与李登辉的“七块论”没有本质的区别,并气势汹汹地宣称,“集邮也要讲政治,祖国的领土完整怎能任你‘独立’”。可敬的李先生大约以为现在是文革时期,拿这样的社论语言就能压制不同意见。我在这里声明:
    1、笔者的言论如果有违宪法或其他法律,个人能够负完全责任。
    2、台湾是否会独立的问题,不是集邮问题,无须起哄。
    3、笔者出生在新中国,即使赞成租界独立,让他们搞成那个“上海自由市”,也实在无法返回19世纪去帮他们,再高明的“逻辑推理”也办不到。
    笔者原话中给独立一词加了引号,为什么?就是因为上海租界名义上没有但实际上是独立的,当时清政府的统治行为根本进不了租界。依据如下:
    《中国近代史常识》:19世纪50年代以后,外国侵略者得寸进尺,进一步排斥了中国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行使行政、司法、警察和收税的权力,在租界内建立了一套殖民主义的管理制度。
    《辞海》:二次土地章程…严重侵害中国主权,使租界成为“国中之国”。
    《从香港割让到女王访华》:他们(按:指英、美、法三国领事)在租界内成立“工部局”这个政权机关,下设办理“警务”、“税务”、“财务”、“学务”的各类机构,还另立法院,设置巡捕,全面对中国居民行使法权和征税权,实行一套完全独立于中国的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以外的殖民地制度,完全排斥了中国对租借地内的行政、司法的干预权,也使中国丧失了在租借地内的领土主权。这样,租借地变成了租界,成了“国中之国”。租界是中国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象征之一。
    《近代上海、横滨西方侨民的进入,发展及其影响》(张鸿奎):在西方侨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面广泛和直接的冲击下,使上海比之于中国其他各地来说,其半封建、半殖民地化的趋向表现得尤为明显和突出,加上西方侨民居留地的经费的自给和自治的加强,最终使租界成了脱离中国政府管辖的国中之国。
    《从“种族隔离”到“华洋杂居”》(李天纲):从法律上说,租界土地最终所有权属于中国政府,外商“永租”了中国土地,做的是“二房东”,华人再从“永租”者手里租过来,又成了“三房东”。…租界还是租界,二房东仍然能够支配三房东,外侨及时完善他们的社会自治组织,掌控局面,把租界里的各项法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清朝作为大房东仍然无力掌控局面。…租界政府奉行“中立”政策,不介入清朝和叛乱者的战争,但是对于侵犯租界独立和安全的行为,租界给予坚决的还击。1854年4月4日,英国水兵和租界义勇军联手,与闯入租界的清军大干一场,史称“泥城之战”。
    《横滨居留地的设立》(日?斋藤多喜夫):上海租界能够脱离中国主权而不断发展,以至于说起外国侨民的自治行政获得显著发展的事例,谁都会想起上海租界的形象。
    《近代上海租界和横滨居留地比较研究》(马长林):就上海租界和横滨居留地的独立性而言,前者远远超过了后者。这是因为地位不高的历任道台十之八九在英美领事和工部局咄咄逼人的威胁之下,放弃应有的权利和责任,终于造成上海租界完全独立的局面。
《帝国主义侵华史》(丁名楠等):近百年来,外国侵略者压迫中国,变中国为他们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根据不平等条约,“把许多通商口岸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他们直接管理的租界”,并在租界内实行了完全独立于中国的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另外一套统治制度。
    《国耻备忘录》:上海公共租界如同侵入皇朝体内的毒瘤,不仅日益恶化膨胀,而且向外扩散,从上海一隅蔓延到诸多口岸。
    《中国邮票史》:租界拥有独立的行政权、治安权、司法权和财政税收权,形成了一系列独立于中国主权之外的统治制度。
    我想,稍微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会懂得“国中之国”是什么意思,李先生却说,“长期以来,我国集邮界还没有人认真地对上海公共租界这块疆域在发行上海工部大龙邮票时,是否还在‘中国地方政府’管辖之下,或者说还属于‘中国疆域’……作过认真研究”。这种“无知者无畏”的勇气固然令人佩服,但如此大言不惭,未免有点目空一切罢。
    在我国所有教科书和史学专著中,中国近代史都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的,这场战争打破了长期闭关自守的局面,也掀开了长达一百多年的民族屈辱史。这种屈辱一直沉重地压在我们整个民族的头上,成了全民族难以化解的共同耻辱,以前说“反帝”和“振兴中华”,后来说“落后就要挨打”,现在说“中华复兴”,无不与这种耻辱有关。但凡学过初中以上历史的人(无须研究),说起殖民地半殖民地,就不可能不联想到著名的上海租界。所以我们看到,在《辞海》、《中国集邮大辞典》为代表的工具书里,在《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和《中国集邮史》为代表的史学专著中,对租界、工部局和上海书信馆做出了什么样的定义和描述。也就能知道,上海租界早被贴上了“帝国主义”和“侵略”的标签,该租界及其政权机构工部局早已成为“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符号或标志。
    上海租界是什么性质?决非李先生说的无人研究过(难道中国没有历史研究吗),而是中国史学界以及官方早有定性的——它是典型的半殖民地。这个纯属意识形态的重大概念,不是某个人、某个学界给出的,而是一种官方(从清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思想,是中国近代史的主要历史观也是立足点之一,它代表了中国政府、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共同立场,这不是集邮界能够决定的,更不是某个、某几个专家所能改变的。说到专家,还记得鲁迅先生的著名论述,“博识家的话多浅,专门家的话多悖。他们的悖,未必悖在讲述他们的专门,是悖在倚专家之名,来论他所专门以外的事。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或事业。名人被崇奉所诱惑,也忘记了自己之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或事业,渐以为一切无不胜人,无所不谈,于是乎就悖起来了。其实,专门家除了他的专长之外,许多见识是往往不及博识家或常识者的”(《名人和名言》)。
    事实上,国际公法中根本没有“半殖民地”这样的名词,要么是宗主国直接统治的殖民地colony,要么是从属于当地国家中央政权的地方政府Local authority。那么,为什么在中国产生了这样一个专有名词和概念?李先生也许全然不知。
    “半殖民地”这个概念是毛泽东提出的,如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说,“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的目的,决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国变成资本主义的中国。帝国主义列强的目的和这相反,它们是要把中国变成它们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帝国主义列强为了这个目的,曾经对中国采用了并且还正在继续地采用着如同下面说的一切军事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压迫手段,…根据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一切重要的通商口岸,并把许多通商口岸划出一部分土地周围它们直接管理的租界”。他指出,“中国现时的革命阶段,是为了终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阶段,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过程”。
    《毛选》对“租界”的注释,“最初,租界是外国人居留、贸易的特定地区,中国政府对租界内的行政、司法等有干预权,并保有租界内的领土主权。后来,帝国主义国家在租界内,逐渐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以外的一套殖民地统治制度”。
    2002年元月,我国已经出版了《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该书汇集了“工部局董事会自1854年成立至1943年终结的全部存在时间内的全部会议记录”,出版前言讲,“租界内中国主权的丧失,有两方面因素在起作用,一方面是清政府,包括后来的北洋政府,因腐朽没落导致的在处理对外关系中软弱无能,任人宰割,另一方面是外国列强、殖民主义者凭借其经济、军事实力而表现的横蛮无理和肆意扩张”。其中还说,“尽管租界已成为历史,但它曾经留在中华民族身上的历史创伤并没有愈合”。新华社为该书出版编发的新闻稿《上海出版重要档案重现90年历史》称,“1854年,英国人在居留地设立税务、警务等专门委员会,由此,居留地向英租界转变,这种国中之国的租界,是中国主权丧失的典型标志,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基地”。
    2003年是上海开埠160年,国内有许多史学专家、学者都以上海租界为主题发表了文章,我们来看看这些真正的专家是怎样讲的。
熊月之教授在《晚清上海政治运作特点》中写道,租界出现后,“上海存在三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机构,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他们各自为政,互不统辖,但又互有联系和牵扯。这种特殊的政治格局,使得上海的政治运作呈现与众不同的特质,既不同于主权完整的中国内地城市,又不同于当时属于殖民地的香港、新加坡等城市。当时的公共租界,是个高度自治的政治实体,工部局相当于政府,西人纳税人会议相当于议会。公共租界行政事务方面,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西人纳税人会议的意见。”
    罗岗教授在《再生与毁灭之地——上海的殖民经验与空间生产》中进一步指出,“应该充分注意到殖民主义是如何在上海‘在地化’的,也即‘租界’。租界对土地的直接诉求,凸现了殖民主义侵略性的特质——对空间的掠夺、占有和改造。与开罗、孟买这些典型的殖民地都会相比,上海似乎并不那么典型,因为没有一个中心殖民地政府在上海健全了各种殖民机制和统治结构,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殖民地,上海始终处于中国政府和西方列强以及西方列强内部之间的诸多矛盾、冲突和利益关系之中,遭受了更多的殖民统治”。
    有关文章太多,无法一一引述,再将倪文尖教授的《再叙述:“上海”及其历史》的有关章节附于文后供参考。
    李先生曾经说过,“只要搞清楚了那时上海公共租界的性质,上海工部大龙邮票的归属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至此,不知李先生是否将这个问题搞清了,关于工部大龙的归属问题是否也“迎刃而解”了。至于汪伪政权的“收回租界”,是一个历史事实,从那以后上海公共租界就取消了。当然,当时的民国政府(重庆)不予承认,1945年抗战胜利后又在名义上收回租界。李先生同情“王先生可怜到”引用这些资料,可惜历史不是由“王先生”创造的,引用史料并不“可怜”,于本国历史完全无知也不“可怜”,真正可怜的是明明不懂历史还企图修改历史,已经落入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的泥坑而不自觉。
六、上海工部局是什么性质的政府?
    我们已经看出,从不平等条约开始,才有了商埠和商埠中的租界,进而在租界成立起工部局,在工部局之下设立了书信馆,随后发行邮票——这是一条非常清晰的线索。只要我们真正明白了上海公共租界的性质,就不难理解上海工部局的性质。
    《国耻备忘录》:在这个“国中之国”里,清政府的行政、司法、警察、税收等权利,逐步被剥夺殆尽。 …英领事阿礼国也曾明确宣称,上海租界“是一个独立自主国家”。请李先生再推理一番,这里是不是在说“反话”?
    《帝国主义侵华史》(丁名楠等):由于侵略者取得以上各种特权,上海租界实际上成为变相的“独立国”,阿礼国毫不隐讳地宣称上海租界是“一个独立自主国家”。工部局的成立是这个“独立自主国”政府出现的标志。
    《上海横滨都市形成比较研究》:因为设立了完全由自己掌握的租界行政机关工部局,上海的租界(及后来的公共租界)才在事实上成为列强楔入中国领土的“国中之国”。
    《近代上海租界和横滨居留地比较研究》:随着租界内人数的增加,租界范围的扩大,税收额的上升,工部局机构也不断发展,其中警察机构的发展尤为突出。这一切,使工部局的独立自治倾向日益强烈,形成同清政府上海地方政权分庭抗礼的外侨社会自治体。…上海租界的管理机构工部局,其独立性随着自身机构的发展,实力的增强而逐渐发展,终于演变成一个清政府和民国政府都不能轻视的独立的行政实体。
    《上海工部局书信馆之试模样票及发行使用上的三点释疑》(王丰铨):“1843年上海依约辟为外洋商埠,各国租界组织委员会主理其事,以上海工部局为最高行政机构,英美法三国分任委员,由英国驻沪领事担任主席”。
    在这里,笔者要请求编辑和读者的原谅(如此繁复的引经据典),这是无奈的事——上海租界及其工部局的性质是无法“简单而痛快地说清楚”的事情,所幸者,本文远远到不了数典忘祖的地步。
    工部局是不是一个政权机构,它是个什么样的政权机构,拙文《从租界、工部局的历史看上海书信馆的性质》已经讲得够明白了。李先生又拿出台湾现政府与之对比,并重申了中国政府对台湾问题的立场,要笔者“搞清楚”。那么我认为有必要提醒李先生先搞清以下问题:
    1、现在的“台湾政府”,岂止是“独立的行政机构”,它是完全独立的政权,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能对它不能行使任何方面的管辖。所谓“台独”,是要取得国际社会的完全认可(目前国际上还有许多国家不承认“中华民国”),而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可——这是个简单的点政治学常识。
    2、学术问题无须政治化,上纲上线来算不上水平高,倒是容易被看成人格低下。况且,如果台湾真的独立了,肯定不是笔者这句话起了作用;如果台湾独立不成,也绝对不是李先生的功劳。
    3、讨论问题应当围绕主题,胡搅蛮缠没有意义。陈志川先生说过,“写作的态度要超然,应虚怀若谷,忌大言不惭,更不宜自我标榜,危言耸听,失去邮学高雅的风格”。
    奇怪的是,李文一会儿说工部局是个“怪胎”,一会儿否认它是政权机构,一会儿又得出了“工部局本身都是中国的地方‘政府’,那么上海工部书信馆也就顺理成章地是中国的上海地方邮局”的结论,这样混乱的论证方法该属于什么样的逻辑学,且不去理它,用这种方法进行讨论——是要迷惑论敌的视线,还是自己已经被“挤落”得不择手段了?李先生如果还有讨论问题的诚意,何苦使用这样的方法,那才是真的“可怜”。
    什么是国家?它不仅是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政治概念,国家不仅拥有领土、领空和领海,更需要有主权。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言,“国家的三要素为主权、人民、领土”,也就是说,没有主权就没有国家。王丰铨说,“租界区其根本的“土地主权”仍为中国,只是内部的“自治管理权”在外国人手中”(《中国邮史》2004年2期)。此言差矣——土地所有权和国家主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租界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国,但在租界内中国的主权已经丧失殆尽。正如陈志川所言“上海公共租界的实权,还是操于英领事的”(《邮林拾萃》)。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尽管其本质不平等,但都为国际社会承认,因为它们属于国际法范畴(是国家之间签定的条约),所以上海公共租界也罢,其他租界也罢,在国际法意义上还是“合法”的。但是,工部局尤其是上海工部局的成立就没有任何合法的条约(法律)依据。
    工部局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二次土地章程》,清政府没有参与制订,“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又没有给予批准”,是完全非法的,从来不曾被国际上承认。所以直到民国时期,工部局还在试图为这个章程取得合法地位,李文引用汝葆彝的文章中就有这样的话,“领事团乘这次同国民党政府正式签订具有条约意义的法院协定时机,就准备采取一劳永逸之计,不但坚持用协定明文把《地皮章程》合法化,而且还打算明白规定由中国法院用司法程序来加以贯彻”。也就是说,工部局早已成为上海租界的统治者,但他们并不满足,在“上海自由市”计划流产后,他们一直试图取得独立的国际地位(也就是名义)。
    李先生质问笔者,工部局既然不是中国的地方政府,“它是哪国的呢,总不是上帝天国的吧”。其实李先生完全知道,自己都说工部局是个“怪胎”——为什么叫它“怪胎”?它是存在于中国土地上的西方(殖民主义)政权。或者说,它没有合法地位却一直非法存在,在租界内独立实施其政权行为,中国政府拿它毫无办法。例如:1931年底,由于上海发生了抵制日货运动,工部局总董组织英、美、法、日军队及万国商团指挥官召开了防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共同制订针对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军队)的《防卫计划》,签署了《紧急时期各外国驻沪防军和当地军事力量联合行动的协定》,会议认为,“保持中立是工部局的目的,按先例不准中国军队进入租界”,协定规定,“凡是中国军队不论武装与否,一律不准进入租界,万一进入,缴械后送回中国地界”——这就是一二八事变的背景。这些事情,对当时的中国政府完全保密,因为工部局自己知道,“1931年防卫计划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不仅是中国人认为如此,而且从国际法的观点看也是如此”。他们知道,“工部局在它直接控制的区域内无合法资格实施紧急状态,同时中国与各列强国所签定的条约中,无一点可被解释为承认工部局是个国际实体。”这些情况,在《工部局关于1932年上海中日武装冲突的备忘录》中写得很清楚,其中还有一段耐人寻味的话,“工部局参加防卫委员会的议事纯属偶然性质”——要知道,这次会议就是由工部局总董E.B.Mucnughton召集和主持的。
    李文说“既然工部局本身都是中国的地方政府”云云,不知这个“结论”是用怎样的逻辑“既然”出来的。
    关于李文引用的会审公廨的一段话,已经明确指出“名义上是个中国法院,…实质上已降为工部局的附属机构”,李文却讲这是个中国法院,外国领事只是“陪审”——这种望文生义的理解,再次表明李先生对历史的无知。如果单从中文字面上看,我们就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了,《南京条约》的中文原本叫做《万年和约》,可是它换来了和平吗?“陪审”是个法律名词,李先生果真不知道法律上的“陪审”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著名的“领事陪审制”又是怎么一回事吗?
七、关于领事裁判权。
    拙文引用了虎门条约的文字,“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李文问“是否还有下文”,并从《天津条约》里抄出一段话,说它是“成立会审公廨的条约依据”,而且“可能是上述王文中引用的下文”。
    李文一再作这些想当然的解释,笔者也无可奈何,只能告诉李先生:虎门不是天津,《天津条约》也不是成立会审公廨的条约依据。有关条约,都在《中外旧约章汇编》中,笔者实在不能再抄了。
八、客邮与商埠邮政的关系及其它。
    周炜良在《上海工部书信馆大龙邮票》中写道,“当时的上海工部局是被管辖于‘国际殖民区’之国际组织,由它的徽章上可以看到有十二个国家的国旗。虽是如此,但它还是以英国之辖管为主。我们记得在十九世纪,欧洲人大肆入侵中国之际,列强都在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当时英国的势力范围是在扬子江流域,上海则是其掌控之枢纽。在当时的中国人,就已习惯将‘国际殖民区’称呼为‘英国租界区’。我们因何说明这段于此,是想让大家了解香港邮局与上海书信馆之间的关系,当他们有了争议,香港邮局须向其隶属之伦敦殖民大臣处提报。辖下机关间有争执或是异论,大臣处拥有其居间之裁量权”。
    这里的表达应当不难理解,并非李文再强调什么“其实不然,恰恰相反”就有些强词夺理了罢。
    其实,中国集邮界对于谁是中国第一套邮票、对于上海书信馆是不是中国地方邮局等问题,历来就有公认的结论,笔者乃至黄继光先生等人都无须杞人忧天。君不见2003年海关大龙诞生125周年,集邮界依然称它为中国第一套邮票,《中国集邮报》专版上依然有《大龙邮票因第一而精彩》的大字标题。再次证明了爱因斯坦的话,“要对基本价值的判断进行论争,是一件没有希望的事情”。
    诚然,李先生的出发点是非常善良的,因为承认了上海大龙是我国的首套邮票,“就意味着将我国邮票发行的时间提前了13年!从而使我国进入了万国邮政联盟成立(1874年)之前就发行邮票的国家行列”。这样一种爱国精神无疑值得大家赞赏和学习,只是方法上出了点问题——为此就非得把上海书信馆说成是中国的地方邮局,甚至把上海工部局说成是中国的地方政府——从而导致出立场上(也可以说是政治上)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出版的所有出版物中,没有任何篇章明确地说过李文讲的这些话。
    当然,任何人都有权利坚持个人的观点并为之寻找依据,但是笔者仍然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李先生能够拿出真正的历史资料,证明中国政府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批准或者同意了上海书信馆的成立?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批准或者认可了上海工部局作为中国的地方政府?而不是一味地搞那些空洞无聊的推理游戏。
    当年,大家因为“上海书信馆是只为外国人服务还是也为中国人服务“的问题争论不休,但是没有公认的结论,等到有人把上海书信馆开业的最初公告披露以后,舆论息然——有了原始资料,自然就无庸再议了。现在也是相同的道理,李先生不妨把那份原始文件介绍给大家,以平息众议。我想,大家都不愿意把《中国邮史研究》变成《中国历史研究》,或者《中国近代史文摘》,李先生也大约一样。